河曲县人民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舆情忻州6月10日消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河曲县人民法院紧扣“天天有环保 家家有责任 人人有义务”主题,在临隩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源组织该院干警代表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型条幅上签名,干警们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为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黄河河曲段、河曲黄河湿地公园作为河曲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范围,列举近年来全国关于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捕杀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强调破坏生态环境将带来的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群众破坏生态环境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号召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节约和保护资源,拒绝浪费和污染环境。
活动结束后,河曲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校园进行环保知识宣传,开展了以“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六一”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利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干警分别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让师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师生保护黄河、保护黄河湿地公园意识,增强师生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日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回答群众提出的环保法规问题20余个。
孙源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离不开潜移默化地环保文化滋养与熏陶,将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润于心田。他要求教师在课堂中多普及环保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守护绿水青山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将环保知识直接或间接传授给学生家长,让环保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个人的心间,转化成实际行动,共同守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在日后的工作中,河曲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指引、教育、宣传功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使群众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根植于心,付诸行动,履行好环保责任,共建青山绿水生态环境,同时扎实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中体现法院担当。(特约撰稿人 武亚荣)
责任编辑: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