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查获一起无证且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22-06-15 来源:河曲交警大队

  舆情忻州6月15日消息 为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盯路面管控不放松,加强对无证、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5月23日,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旧县中队查获一起无证且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周某虎被处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

  当晚,大队旧县中队民警在唐坪路附近设立卡口,严查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时5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8W93*的黑色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周某虎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发现其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周某虎出示驾驶证时,周某虎却说没有!经核查,驾驶员周某虎于2020年10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驾驶证,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二次酒驾。由于驾驶员周某虎此次被查处时,已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驾驶员周某虎此次还涉嫌无证驾驶。

  “晚上喝了一瓶啤酒和二两白酒,心想很晚了估计没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城去,没想到被查住了。”周某虎后悔的说道。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虎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4000元。面对严厉处罚,周某虎后悔不已,后悔自己没有吸取第一次酒驾的教训。

  河曲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身记录”,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生命负责,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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