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一男子3年内3次酒驾被查 “任性”行为屡教不改

2021-01-11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交警大队得到消息。在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的形势下,酒后不开车成了大多数驾驶员的自觉行动,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甚至一犯再犯。1月9日,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任性”男子屡教不改以身试法,在两次酒驾被查处后仍未改掉恶习,第三次酒驾再被查处。

  1月9日14时42分,大队民警在唐坪路执勤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快到交警查车点30米时突然停住,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在询问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雷某某表情紧张,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对驾驶员雷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遂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雷某某某自2018年12月至今,先后发生三次酒后驾驶行为,在2018年12月8日因酒后驾驶被河曲交警大队查处,在受到第一次教训后不知悔改,在2020年5月10日,又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保德交警大队查处,雷某某还是我行我素,根本没有意识到他这种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今年1月9日晚被河曲交警大队再次查获。民警讯问雷某某前面已经被查获两次酒驾了,为什么仍然执迷不悟?雷某某说:“我只喝了2两白酒,以为没喝多,一阵还准备骑摩托车回保德,没想到会被再查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雷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3000元。

  河曲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魏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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