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一男子同年两次无证酒驾 不知悔改“栽跟头”

2020-11-2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交警大队得到消息。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在城区黄河大街组织开展统一夜查行动,10月16日晚,查获一起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

  22时30分许,大队文笔中队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面色红润”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缓慢行驶而来,敏锐的民警判定该驾驶员有疑似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现象,便果断予以拦停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郭某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对驾驶员郭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遂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郭某某在2020年3月31日曾因无证驾驶、酒驾被河曲交警行政处罚过,这已是其今年第二次酒驾被查,且郭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第一次酒驾以为疫情期间没有交警查,这次喝了酒,以为很晚了没人查,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回家,没想到又栽了跟头,真是不长记性!”郭某某后悔的说道。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郭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300元。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车辆驾驶人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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