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高压态势为市县“两会”保驾护航

2020-04-20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为进一步确保市县 “两会”召开期间社会稳定,为“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河曲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周六、日开展了酒驾交通违法集中夜查行动。4月19晚,大队城区2个中队在城区重点路口设点检查,4个路面中队各自在辖区内开展行动,查获酒驾交通违法2例,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20时49分,执勤民警在向阳大街对一辆号牌晋HDL***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田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田某体内酒精含量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田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1时52分,在黄河大街一辆号牌晋HQ3***的小轿车向检查点行驶过来,执勤民警发现其行车轨迹异常,本着逢疑必查的原则,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细心的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王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如今,酒驾、醉驾已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大杀手”,车辆驾驶人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酒后不驾车永远是安全底线、法律红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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