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河曲交警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车辆

2020-03-18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原标题:河曲交警疫情防控期间纠违力度不减利用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例套牌车辆严重交通违法

  自开展疫情防控以来,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力度不减、声势不降”持续严查酒驾、涉牌涉牌、无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3月6日,大队文笔二组民警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起机动车套牌严重交通违法。

  9时35分许,民警收到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船湾卡口发出的预警信息,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K21***的黑色起亚福瑞迪牌轿车正沿省道S249向巡镇方向驶来,存在套牌情况。接到预警信息后,文笔二组民警民警立即在相关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预警车辆进行拦截。9时45分,该车进入民警视野,在S249(沿黄线)79KM+155M处被成功拦下。在检查中,驾驶人秦某无法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后经查询,该车辆套用的号牌应属松花江牌微型面包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秦某(山西省河曲县人)承认了自己因为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民警对秦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暂扣车辆,收缴了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秦某因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

  交警提示: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表面看似无害,其实存在更大隐患。驾驶员因使用了其它车辆号牌,心存侥幸,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中随意性较大,认为有交通违法行为路面监控拍不到,也不会被交警部门查到,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查到驾驶人和车辆的真实信息,正是这样的错误认知,将会给驾驶员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为了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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