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春运前夕重拳出击 全力打好交通安全攻坚战

2020-01-11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到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部交管局、厅交管局及市交警支队关于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早安排、早部署,提前投入到春运交管工作中,为打好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和全年交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谋好局。

  为确保酒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给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月9日,河曲交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采取动静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黄河大街、唐坪路及省道、县乡道等重点路段设立了整治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查处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春运前夕全县交通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14时03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W2***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缓缓向黄河大街文笔中队二组检查点驶来,执勤民警上前拦车检查,发现驾驶男子脸色慌张,车内有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测试值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赵某某表示,午饭时就喝了一小杯白酒,以为没事才上路。

  15时18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晋HLT***的小型轿车向黄河大街文笔中队一组检查点驶来,执勤民警上前拦截示意司机停车,结果车还没停稳,驾驶员田某某便连声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喝酒了我喝酒了。”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测试值为23mg/100ml,据驾驶员田某某介绍,他中午吃饭时喝了一小盅,想着应该没大碍,索性就自己驾车,不料自己驾车回家途中被查获。

  没过一会儿,一辆车牌号为晋HQH***的小型轿车又向检查点驶来,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测试值为29mg/100ml,驾驶员许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赵某某、田某某、许某某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此次整治中,大队路面执勤卡点5个,共出动警力 60余人,警车8辆次,共检查各类车辆500余辆次,共查获酒驾3例,面包车超员2例,其他重点违法行为194例,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为即将开启的春运营造了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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