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太猖狂任性司机终被查

2019-12-2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为切实做好冬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管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路面查违力度不减,严厉打击无证、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好年末岁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收官战。12月25日,大队文笔中队一组民警查获一例无证、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贾某某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日15时,大队文笔中队一组民警在城区黄河大街黄河宾馆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工作进行至15时16分许时,一辆号牌为晋H8J***的白色吉利牌小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当执勤民警上前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还没等驾驶员张口,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扑面而来,出于安全考虑,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开始一直使用假身份信息扰乱办案人员视野,多次谎报姓名称自己叫“周飞龙”,并谎称自己已取得有A2准驾车型驾驶证,民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识破了其谎言。经过进一步调查,该驾驶员姓贾(河曲县楼子营镇白鹿泉村人),未取得有效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贾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在吹气式酒精检测后,民警将涉嫌醉酒驾驶的贾某某依法带至县医院提取血样,并委托山西金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进一步血液酒精鉴定。12月26日,鉴定结果显示贾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1.7mg/100ml,属醉酒驾驶,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目前,贾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待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驾驶人驾车上路应当具有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资格,在明知自己无证,却仗着驾车经验丰富仍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更属明知故犯,驾驶人驾车上路要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侥幸心理不可有。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