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残疾无驾证毒驾醉驾落法网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打击酒驾、毒驾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月7日,一名残疾人毒驾、无证、驾驶改装车辆和另一名醉酒驾驶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者被河曲交警当场抓获。
11月7日15时10分左右,大队民警在移民村路口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两轮踏板摩托车向执勤点缓缓驶来,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在查酒驾,为了躲避交警盘查,便立即停下准备绕行别的路,就在他刚刚启动摩托车时,发现路的另一侧有另一组交警在执勤,慌乱之中,摩托车驾驶人在躲避之中与一辆车牌号为晋HN9**的斯柯达牌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在不远处开展交通违法查处的民警闻讯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结果,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众人,该小车驾驶人居然是一名双腿残疾人,其通过改装车辆手动装置进而控制车辆的制动系统,而另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则脸色绯红,神情慌张,眼中带有血丝,身上并伴有严重酒气。
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对周围人群进行了疏散并上前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控制双方驾驶员接受检查。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摩托车驾驶人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52mg/100ml,远远超出了醉驾标准。现场执勤民警在待事故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将两名驾驶员带至大队办案区。
经查,小轿车驾驶员何某某,今年47岁,河曲县旧县乡人,其因病致残(双腿截肢),驾驶证已被注销,属无证驾驶。同时,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其精神恍惚、面容憔悴,怀疑其涉嫌毒驾,遂对其尿液进行了检验,结果呈阳性,属毒驾。
摩托车驾驶人于某某,51岁,河曲县社梁乡人,未取得驾驶摩托车证件,属无证驾驶;在吹气式酒精检测后,民警要求医院对于某某抽血,并委托山西金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进一步血液酒精鉴定。11月20日,鉴定结果显示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醉酒驾驶,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目前,何某某因无证、毒驾并且改装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于某某因无证、醉驾严重违法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只要是喝了酒,不管是什么车都不应该开!心存侥幸要不得,别为了一时之利而后悔!
吸毒后,人体容易出现亢奋、昏睡、感知错位、视觉模糊、幻觉等症状,驾驶人的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对道路交通情况的识别能力和身体的协调能力急剧下降,严重影响驾驶安全。人吸毒后开车上路,就是一名“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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