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电动车、摩托车须按规定停放

2019-07-31 来源: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进一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逆行等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

  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县创文办在城区的主要路段都设置有摩托车专用泊车位以供摩托车、电车有序停放,但是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现象仍然严重,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

  7月23日,大队文笔中队一、二组全警出动,对城区黄河大街家福乐购物广场、向阳大街邮储银行等重点路段的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场整治的过程中,民警劝导车主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摩托车指定的泊车位。对于车主不在现场的情况,民警亲自“上手”对摩托车违法乱停现象进行了纠正。

  经过现场整治,许多摩托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了指定泊车位,整齐、有序,规范了交通秩序。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集中整治力度,违法停放在车道及人行道的车辆将被强制拖离。

  一座城市的文明,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美丽河曲贡献自己的应有力量。
 

责任编辑:yinju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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