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查获一例无证驾驶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9-05-24 来源:河曲交警大队

  2019年5月20日8时50分,河曲交警大队办案中心一组民警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正常路检路查时,一辆五征牌三轮农用车驶向民警检查区域(S249沿黄线93KM处),民警立即拦截该车驾驶人并实施例行检查,驾驶人张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及相关证明,认为自己是农民,驾驶农用车行驶在农村道路上,不应该被查扣;民警向他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张某传唤至大队办案场所进行取证,由于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在农村地区,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 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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