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查获一例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4-19 来源:河曲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4日17时27分,河曲交警大队办案中心二组民警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正常路检路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陕K65***的朗逸牌小轿车行驶轨迹异常(沿黄线80KM处),细心的执勤民警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并让其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刘某无法提供,后民警通过公安交管信息系统查询得知,刘某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处以暂扣。而刘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驾车上路,被民警逮个正着。驾驶员刘某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被民警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们: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被暂扣,驾驶人处于接受处罚状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如被暂扣驾驶证人员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如被暂扣驾驶证人员,在暂扣期间既驾驶了机动车,又违反了交通法规的其他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吴繁)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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