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公安交警查获一例擅改机动车外形 违法行为

2019-12-14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很多驾驶人员对安全带的作用存在误解,认为车速较高时,系安全带是十分有效的;而在车速较低时,没有使用安全带的必要。事实上,汽车在较慢速度下行驶,若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虽然产生的惯性力相对较小,但仍足以使驾乘人员无法控制身体,与汽车方向盘、挡风玻璃等车内坚硬部件碰撞,对身体造成伤害。为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交警一直在宣传安全带的重要性,并持续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下是静乐交警利用卡扣设备抓拍到的部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违法时间:2019-12-05 15时01分

  违法地点:宁白线沙会村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19-12-05 15时23分

  违法地点:宁白线西崖底村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19-12-05 15时50分

  违法地点:宁白线西崖底村

  以上三位驾驶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静乐交警大队给予驾驶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需谨慎,驾驶要小心。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驾驶习惯,只有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责任编辑:yinju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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