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交警大队查获一例酒后驾驶重点违法行为
2019-09-25
来源:繁峙交警大队
2019年9月18日晚21时38分许,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向阳路进行路检路查时,崔某驾驶晋HJX***小型轿车经过,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崔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时,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儿。初步认定崔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8.8mg/100ml,确认崔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交警决定对崔某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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