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存侥幸 驾证降级悔已晚

2019-07-31 来源: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月19日,一持有B2型驾驶证的“老司机”因酒后驾车被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辖区砂高线路段路检路查时,一辆车号为晋HHY***白色小型轿车行驶经过,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刘某熄火下车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烈酒味儿。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公安网查证,刘某所持驾驶证为B2型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对刘某作出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刘某持有B2型驾驶证依法被“降级”。接受处罚后,刘某才悔不当初,坦言自己实在是不该酒后驾车,抱有侥幸心理,导致现在得不偿失。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要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yinju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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