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交警查获一例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02 来源:繁峙交警大队

  2019年6月27日14时10分许,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辖区砂高线路段路检路查时,李某驾驶冀D*R***红色小型轿车经过,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李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时,民警见其满脸通红且车内传出浓烈的酒气,初步认为李某涉嫌酒后驾驶,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73.4mg/100ml,确认李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繁峙交警大队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17121),处罚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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