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0-05-31
来源:定襄交警大队
近日,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委员会评为2018-2019年度“忻州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中,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完善大队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以队伍管理精细化,交管业务精品化,内务环境精致化,服务群众精准化的要求,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秩序整治为着力点,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以“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基准,坚持“服务为先、创新求远”的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等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举办道德讲堂、组织公益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岗位练兵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民警、辅警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能力。大队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为总抓手,不断强化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大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日常执勤执法,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交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源头管理、违法查处等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树立良好交警形象,争取2020年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成功。
责任编辑:凌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