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查获两起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10-16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6日17时35分,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国道108线457KM路段检查时,张某驾驶的冀EYX6**的轻型罐式货车达到报废标准,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19年7月17日18时13分,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国道108线457KM路段检查时,原某驾驶的冀EJV5**的轻型罐式货车达到报废标准,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3款、第100条第2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86条之规定,执法民警依法对张某、原某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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