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10-16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2019年9月20日12时26分,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代滩线1KM处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孟某驾驶晋H310**的小型汽车驶入检查区,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孟某支支吾吾无法出示,经公安网上查询对比,截止2019年9月20日,孟某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他所驾驶的车辆也达到报废标准。孟某属于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嫌疑人孟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H310**的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违法嫌疑人孟某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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