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查获四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8-08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2019年7月30日晚,代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雁靖大街西关路段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四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1时10分许,孟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B8K***小型汽车行驶至雁靖大街西关路段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0.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时21分许,民警对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KN***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经检测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2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1时48分许,民警对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MC***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4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2时06分许,民警对许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RP***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许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经检测许某某体内酒精含量41.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上四人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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