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查获两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03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2019年06月25日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国道108线438公里处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时,查获二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时00分,刘某驾驶一辆擅自加高马槽的车牌号为晋H48***的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行驶,行驶至国道108线438公里处时被正在执勤的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11时04分,宫某文驾驶一辆擅自加高马槽的车牌号为晋H42***的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行驶,行驶至国道108线438公里处时被正在执勤的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上述二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上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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