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一夜查处三起酒驾违法行为

2019-04-19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6日,代县交警大队在城区鼓楼后街路段路检路查时,共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3起。

  20时02分,民警在辖区内执勤时,张某驾驶一辆晋HB**8*小型汽车驶入鼓楼后街路段,被我大队执勤民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测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时14分,高某驾驶一辆晋HF3***小型汽车行驶至鼓楼后街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时28分,党某驾驶一辆无牌小型汽车行驶至鼓楼后街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对查获的三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张某某、高某某、党某某分别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温馨提示:

  科学研究表明,酒精在体内的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饮酒后虽然过了几个小时,产生一种生理上的认知——酒劲儿已过,但是在检测仪面前检测结果为饮酒驾驶。因此建议在饮酒后一天时间内都不要驾驶,酒精在体内停留时间远超过你的认知程度。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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