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交警一天查处酒驾3起

2019-03-17 来源:代县交警大队

  案例(一)

  2019年3月8日中午1点57分许,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鼓楼后街段路检路查时,发现高某驾驶的晋H***81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高某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高某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确认高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19年3月8日中午2点08分许,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鼓楼后街段路检路查时,发现杨某驾驶的晋H***37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杨某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杨某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确认杨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19年3月8日中午2点11分许,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鼓楼后街段路检路查时,发现贾某驾驶的苏C***FK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贾某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贾某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确认贾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