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 必须严惩!

2019-08-08 来源:保德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对酒驾的打击力度,保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夜查酒驾行动。

  8月4日晚23时许,义门中队民警在电影院附近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一一检查,民警发现一辆晋H***57现代牌小型越野车驶来,立即示意该驾驶员张某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闻到车内散发浓烈的酒味,立即将其口头传唤至大队办案区进行调查取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确定张某某为酒驾,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某为再次酒后驾驶,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张某某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后驾驶,义门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山西省实施办法》对其张某某进行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2000的处罚。

  交警提示:珍爱生命,尊守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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